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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想了解大家對於同性結婚公投的想法~ [打印本頁]

作者: Zoozb    時間: 2018-11-15 01:21 PM     標題: 想了解大家對於同性結婚公投的想法~

本帖最後由 Zoozb 於 2018-11-15 01:22 PM 編輯

事實上本人對同性戀愛這件事情一點特殊感覺都沒有
可能是因為高中有8成都是女生  
學校內也常常會看到同性的情侶
有點習慣了吧
但是對於立法去讓他們結婚
很多長輩聽了之後的反應是特別的激動
許多同性情侶也堅持想要的是結婚而並非另訂法律去維護他們的權益

那大家的感覺呢 ?_?
本人是覺得另訂法律去維護權益會相對好點...
只是個人認為這樣社會秩序比較不會那麼混亂
畢竟現在1男1女結婚就這麼亂了 ?_?


作者: rain711022    時間: 2018-11-15 01:33 PM

管他們的 我又不是神 哪管的了那麼多
作者: chialu    時間: 2018-11-15 01:50 PM

性向的取決
我尊重個人自由
但我對於台灣的立法機關沒有信心
我擔心的是匆促立法的後果
同性立法的細節很繁雜
關係牽扯到太多層面
法條內容攸關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權利與義務等等都有錯綜複雜的連帶影響
一旦法未及全面
日後紛爭會沒完沒了
作者: amg70062    時間: 2018-11-15 02: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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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nweeds    時間: 2018-11-15 02:34 PM

是不反對
只是希望等小孩長大成年了
對自己性向的認知都了解了 才去決定自己是否是同志
不希望這次公投中要在學齡中就教育同性的知識
覺得有點誘導不懂事的小孩對自己性向認知的改變
作者: message430    時間: 2018-11-15 03:08 PM

支持
只要相愛結婚都該受到保障
不該分性別
作者: carfdtw    時間: 2018-11-15 03:18 PM

強烈建議去看世間情的曉婷&思瑤同性戀
雖然大小老婆互愛八點檔太誇張
但是他們同病相憐,女人的苦只有女人最清楚深受感動和實際
作者: dodo520520    時間: 2018-11-15 03:32 PM

你就照你自己的想法就好

期它人真的不重要

你開心材是重要的
作者: qaz0012    時間: 2018-11-15 03:44 PM

不反對同性戀,一個人喜歡的對象是同性或異性必須受到尊重
但反對同性戀制度化

但不支持修民法,主要原因是台灣這一塊的法律還不成熟
在尚未有完整的保護機制倉促立法,肯定會有人拿這些法條來鑽牛角尖

至於國民教育階段應讓小朋友正確了解自己的性別而非模糊化
在台灣律法與風氣尚未提升到下一個層次之前,我支持維持現況
10 11 12同意 14 15 反對

順帶一提 環境公投和東澳正名也很重要 不管同意反對,都請一定要出來表達意見
台灣人對這些東西的關注度真的太低了,自己國家的未來掌握在自己手中
環安:7 8 9 16 同意
東澳正名:13同意
作者: yoyo3985    時間: 2018-11-15 03:48 PM

反正又沒有傷害到其他人,這OK的
作者: sakon1025    時間: 2018-11-15 03:54 PM

不管支持還是反對 默默投票就是了 不用在網路上嘴 因為沒意義的
作者: 桃小貓    時間: 2018-11-15 04:10 PM

其實愛不分性別不分種族
這社會缺少的是彼此尊重
而不是對於少數而霸凌
作者: sk149r    時間: 2018-11-15 04:48 PM

事實上本人對同性戀愛這件事情一點特殊感覺都沒有
可能是因為高中有8成都是女生  
學校內也常常會看到同性的情侶
有點習慣了吧
但是對於立法去讓他們結婚
很多長輩聽了之後的反應是特別的激動
許多同性情侶也堅持想要的是結婚而並非另訂法律去維護他們的權益

那大家的感覺呢 ?_?
本人是覺得另訂法律去維護權益會相對好點...
只是個人認為這樣社會秩序比較不會那麼混亂
畢竟現在1男1女結婚就這麼亂了 ?_?


照你的說法 1男1女結婚也很亂 那也禁止結婚好了

當然支持阿 結婚才能透過法律保障彼此的權利義務  另一半生病了死亡了才能做重大決定或繼承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18-11-15 05:13 PM

說實話我不會管他們
但他們也不要管我
作者: were870818    時間: 2018-11-15 05:20 PM

同性戀本身並不反對,畢竟跟我沒什麼關係

但是若要立法我希望能另立新法,無關歧視,立新法有可以避免修改中衝擊到本來的法律,新法舊法互不影響但具有同等效力即可,否則鬼知道立法院那群人能搞出什麼烏龍來...
作者: jniutqoii    時間: 2018-11-15 05:34 PM

我笑了 哇哈哈哈

一男一女的婚姻 就不會有問題嗎

離婚率那麼高 一堆隨便結婚生孩子的 新聞不是剛報 餓死自己孩子

不也是一男一女 而且 好像還沒結婚勒

人 本身就是個問題

不要扯性別

別人男男 女女 或是女男要在一起 關我們啥事

住海邊啊

他們高興就好

反正 又沒強迫我去被玩菊花
作者: darksky1291    時間: 2018-11-15 05: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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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33109926    時間: 2018-11-15 05:57 PM

男聲希望女GL
而腐女希望BL
作者: nwc13    時間: 2018-11-15 05:59 PM

要另訂法條,因為保守的人本來就不肯接受這種事情,故意要塞在一起就是強人所難,故意來討人厭的。
畢竟這種行為是少數,而且是特例突變,如果你站在「人類牧場主人」的立場來看,同性交配不出後代的個體絕對是異端,更別說這種行為直接導致了擁有這種基因的物種,一定無法延續後代。
所以一種不會被自然傳承的行為,怎麼會說是「正常」呢?
如果自父母得到的都叫正常,那就沒有所謂的遺傳突變疾病了啊,健保全部停止給付治療遺傳疾病,那就可以認同這是「正常」現象。

我最受不了是這些人要求的方式,好像異性戀者欠他們的一樣,說什麼歧視,明明是她們要來搶佔一席之地,還偽裝成受害者,公投我一定反對封殺,並不是我反對同性配偶,而是我不喜歡他們的行為。
作者: a11103nise    時間: 2018-11-15 06:39 PM

支持他們主動維護自己的權益
作者: zzz123302020    時間: 2018-11-15 06:52 PM

人家結的開心就好
然後一堆不關他們事的天天反同
看了真的噁心
作者: 靈光非影    時間: 2018-11-15 07:13 PM

支持,理由很簡單
現在不過以後也會過,與其一直吵下去
不如就這次解決,反正只要是真愛,管他同性還異性
作者: yljh@raycle    時間: 2018-11-15 07:21 PM

我不贊成,也不反對,反正個人有個人的自由
指要不妨礙到我就好,不介意哦
作者: mochida204    時間: 2018-11-15 07:37 PM

沒差 只是護家盟會不開心
作者: worm2567    時間: 2018-11-15 07:59 PM

OK阿

對異性戀又沒有影響
作者: NinaZRdl    時間: 2018-11-15 08:25 PM

我是覺得沒必要結婚啦,可以另定規則
婚姻制度本來是一種繁殖管理制度,後來漸漸加入一些經濟之類的雜質,現在已經被玩爛了
異性戀有人用結婚當成詐騙工具,或者把結婚視為人生目標,或者作為外交工具。而那些同性戀卻在高喊什麼愛不愛的。你們以為這真的那麼好嗎?
現在同志們可以滿腦子覺得這就是關於愛的話題,只是因為他們被騙的機率相對於異性戀而言更少而已
話說回來,就像我一直說的,如果真的只是關於愛的問題,那你們的愛為什麼需要一張證明來維護?沒有結婚一樣可以愛,沒有愛一樣可以結婚。既然這兩者毫無關聯,為什麼要在這個場合提起愛?不是什麼事情都是用愛就可以劫持了的
要是一些和愛有關的,像是戀人需要緊急手術要有人簽字之類的,有另一套法律規定『情侶有權幫另一半簽字』不就好了?這樣的話同性、異性和雙性都能受惠,對大家都有好處
那些愛叫囂的同志權利運動家,就只會指控異性戀不好,說異性戀打壓同志,同志權益事不關己。這裡不得不說,人類人口裡大部分的人還是異性戀,在這個故事裡莫名其妙的被指控心裡都沒什麼好受的。而且世界上還有著大批比一些人能不能結婚更重要的問題,像是降低犯罪率、保護自然環境、對抗瘟疫傳染病等等,和所有人都有關的問題。眼前有這麼多問題不解決就想著自己的戀愛能不能走進婚姻殿堂,還強求其他人一起祝福,這就叫自私
作者: kilikoko38    時間: 2018-11-15 08:44 PM

不太能接受 感覺不太好
老一輩都說幹塞康 還真的蠻噁的
作者: markerwang    時間: 2018-11-15 09:10 PM

本帖最後由 markerwang 於 2018-11-15 09:12 PM 編輯

結婚是法律制定的,所以跟愛一點關係也沒有,有愛不一定要結婚,結婚不過是一種制約,違了法就會被法律制裁!同性結婚會動到法律制訂條件,假設訂定了此法,往後後面一堆法將排山倒海而來,譬如同性想生育後代,就有一堆法出現而吵不完,人的倫理道德完全崩壞,而同性的離婚,那同性的小孩如何處置,對同性的小孩如何教育?什麼叫亂,找不到該恨該愛的人報復而延伸出社會問題,如"鄭捷"出現,若強制開了這門,那人不過是"動物"(指的是生殖後代)!

補充內容 (2018-11-15 09:19 PM):
去問這些同性的父母贊不贊成,再來問有下一代的父母同不同意,若這些願意讓自己"絶種"我想就不用再和這些同性的去吵了,他們選擇自我毀滅了!
作者: hodala579    時間: 2018-11-15 09:21 PM

宗教為維護本身教條而反同
那還情有可依.但政黨為了攜取利益
為反對而反對是最可惡且不負責任
同性戀者如果勉強與異性結婚組成家庭
那很可能是造成一個不幸福的家庭
上天開的玩笑把靈魂和身體錯置
已經是很不幸了.我們為何不能站在他們的立場著想
還要刻意的剝奪他們的意志和權力
況且同婚立法又對一般人有何影響?
多一分同理心.同情心社會不是更和諧嗎?
作者: gggoin    時間: 2018-11-15 09:33 PM

我是覺得很矛盾
同意了感覺以後路上會看到很多
反對了好像又不尊重他們
作者: 晴境幻雨    時間: 2018-11-15 09:45 PM

支持呀~~他們跟正常沒什麼不同
只是愛人是同性那又如何
作者: 林莫霏    時間: 2018-11-15 09: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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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89417203    時間: 2018-11-15 09:52 PM

又沒影響到我我覺得尊重就好
作者: majiakjf    時間: 2018-11-15 10:07 PM

可以,但是不要在公眾場合亂來就好了
作者: 帥帥的哥哥    時間: 2018-11-15 10:09 PM

越反對只會對他們越可憐而已

高度的壓迫之下必有慘烈的反抗阿
作者: Lat543    時間: 2018-11-15 10:14 PM

他人自由只要不傷害別人完全可以接受


現在同性戀族群崛起,反倒是其他性向的人還被霸凌 人類真的很迂腐 同性戀都認可了還有什麼不行的
作者: ed50201    時間: 2018-11-15 10:18 PM

我是不支持結婚的
不過我支持教育從小開始
作者: prise0427    時間: 2018-11-15 10:19 PM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觀念要進化呀...   一男一女都不一定忠誠和信任了..
是人就本該有的權利..  只是被舊有的觀念所限制了...
作者: davechocoboo    時間: 2018-11-15 10:28 PM

沒意見
說真的 自己結婚的事情就夠煩了
還關心別人結婚
作者: 顏晴    時間: 2018-11-15 10:29 PM

我也認為不太適當
畢竟到時候同性戀法條開放
台灣給人的第一印象
就是同性戀國家
這種國際觀感太令人難以接受了
作者: kwag36c    時間: 2018-11-15 10: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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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22234    時間: 2018-11-16 02:29 AM

沒意見吧 因為與自己無關 尊重他人的選擇和權利 一男一女也不見得幸福美滿 如果他們不影響別人其實沒反對必要
作者: plack    時間: 2018-11-16 08:56 AM

現網路上持反對意見好像很容易成為眾矢之地。
作者: sk149r    時間: 2018-11-16 09:36 AM

plack 發表於 2018-11-16 08:56 AM
現網路上持反對意見好像很容易成為眾矢之地。

因為反對的人大部分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到底憑什麼可以不准別人結婚 ? 大法官都釋憲了
作者: reccer0060    時間: 2018-11-16 09:53 AM

什麼人和什麼人結婚。是他們的事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18-11-16 12:40 PM

個人覺得同性是個人的事情
作者: kiruachu    時間: 2018-11-17 05:12 PM

大法官都釋憲了
到底還要投什麼
立專法其實我沒意見
但希望尊重同性團體的需求再來討論
而不是硬是搞得不三不四的法條出來製造對立
作者: sterlasho    時間: 2018-11-17 06:20 PM

我其實沒什麼意見呢。
真心相愛的兩人,結不結婚似乎沒有那麼的重要。
但如果有一堆權利限定在有婚姻關係的兩人身上的話,那麼結婚似乎就是個必然的結果。
同理可推,同性結婚也應該是必然的結果。
作者: stone65138    時間: 2018-11-17 06:39 PM

我原則是尊重每個人的自由意志
但同性戀立法牽涉到太多層面的問題
應該審慎一點比較好
作者: yuichiro11q    時間: 2018-11-17 09: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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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781207    時間: 2018-11-17 10:11 PM

專法的問題在於民法上只要牽涉到"配偶"這兩個字的條文就要規定到專法上
這樣超級費工費時的 何不直接修民法讓婚姻可以不限與兩性間結合就好
作者: jackyboy0619    時間: 2018-11-18 11:44 AM

就以前同性戀是禁忌,現在的年老者大多是反對

作者: gars    時間: 2018-11-18 01:18 PM

我覺得這是民主國家一定會有的存在
也應該讓他保留,畢竟愛是平等的
不能居限於男女,還是那句話
尊重、包容、友善
作者: 0981261104    時間: 2018-11-18 01:33 PM

我是覺得同性異性無所謂
但是你要讓小學生學到這種東西
不太好
作者: adad45599    時間: 2018-11-18 02:06 PM

如果是我 我非常反對 因為我交朋友 從來不交同性戀 我也不知道為什魔 我對同性戀的人很反感
作者: senhua0610    時間: 2018-11-18 02:18 PM

二個相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只是沒有子祠而己,不礙到別人關誰啥事,證件真有這麼重要
作者: csictoto    時間: 2018-11-18 02:24 PM

個人立場是不反對同性結婚(與支持不同), 但關於立法的話, 應該要先修憲吧, 目前憲法的框架仍是建立在父權主義之上
作者: aslyn    時間: 2018-11-18 02:29 PM

同性戀本身並沒有什麼錯
老一輩會那麼激動是因為他們不認同,傳統 再加上網路傳來傳去的反對訊息影響的吧
作者: hua5304    時間: 2018-11-18 02:34 PM


為什麼只有同志不用被問什麼時候結婚?
立什麼專法,噁心
作者: 99407492    時間: 2018-11-18 02:37 PM

無感覺 不過會支持同性結婚
作者: a777521s    時間: 2018-11-18 02:49 PM

不反對但也不支持
建議低調不要強出頭
如果太超過一定是被大眾拒絕
畢竟幾千年來都是如此
作者: goyerr2    時間: 2018-11-18 02:53 PM

反對..反對..就是反對.沒其他好說 !!
作者: taiwamgogogo    時間: 2018-11-18 02:56 PM

很噁心男生跟男生摸雞雞感覺就是很
作者: lucas0118    時間: 2018-11-18 03:05 PM

另訂特別法根本繞一大圈 直接修改民法比較快又省事
作者: proket    時間: 2018-11-18 03:11 PM

我支持女同性戀結婚,但是反對男同性戀結婚,因為覺得男同很噁心
作者: Raychen000    時間: 2018-11-18 03:18 PM

我不反對同性
但是如果影響到小小朋友的思想
就不太好
例如本來是異性戀的小孩
因為受到一些教育 導致變成同性  那我就覺得不太好
作者: qwezxc77    時間: 2018-11-18 03:21 PM

阻止人家相愛很奇怪
同性相愛不是病
天天跟你說你愛的是同性~你就會愛上同性嗎?
尊重一點吧
作者: willbill    時間: 2018-11-18 03:21 PM

個人對於同性並沒有特別的感想,畢竟每個人有每個的選擇,但是這次同性的公投實在是讓我無法接受,所以個人一定都是投反對票
作者: s00551561    時間: 2018-11-18 03:23 PM

每個人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 反對的就不要管他了
作者: hanry601412    時間: 2018-11-18 03:23 PM

完全支持同性婚姻 有同理心應該這麼做 反對的理由聽起來都不是理由
作者: ku8877    時間: 2018-11-18 03: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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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93401280    時間: 2018-11-18 03:32 PM

我是覺得我們自己的政治跟法律不足以保障同性婚姻,加上文化風俗...這就是大環境的影響...反正最後也就是適者生存而已...= =
作者: gkbreaking    時間: 2018-11-18 03:40 PM

我的看法和5樓的一樣!

這麼小去啟發同性戀…這跟本就是有意染這些學齡的孩童去認定自己是同性戀…

意圖增加同性戀的人口…
作者: kfes50509    時間: 2018-11-18 03:43 PM

接受男男 不接受女女 都找不到女朋友了 別再出現女同志 給我點機會吧
作者: ggveryin1    時間: 2018-11-18 03:46 PM

隨便啦都布要吵啦趕快處理
作者: h1234266    時間: 2018-11-18 03:47 PM

多元社會是未來的趨向
人類已經不是遵循傳統觀念的思想了
作者: zmxncbv456    時間: 2018-11-18 03:50 PM

你就照你自己的想法就好
期它人真的不重要
你開心是重要的
作者: jackryo789    時間: 2018-11-18 03:54 PM

對啦對啦

同性戀者的爸媽都是同性戀啦??
作者: gn00317125    時間: 2018-11-18 04:11 PM

我是投沒意見啦,反正不管我投了什麼,會是同性戀的還會是同性戀

而且就算公投過了,立法那邊感覺也是寸步難行....

只能跟那些人說自求多福了....
作者: Tanumwop9703    時間: 2018-11-18 04:15 PM

這要從個人理念或是國家法律的角度來看
個人理念...多元化 皆予以尊重
國家法律...早就通過了 只是決定如何立法罷了
我是沒意見...因為都要遵照法律進行...就算反對也要再次經過冗長的法律程序...等於沒什麼用

不論公投結果如何...同性權利是一定會保障的...
因為這是法律決定的結果(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早已決定要立法了...

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麼要講法律這麼嚴肅的事呢...我又不懂阿...等等等

但是...這是一個以法治國的國家....法治國原則 由法律條文規定應做什麼不應做什麼
為什麼要由法律規定呢...因為不由法律規定的話 政府想幹嘛就可以幹嘛啦

假如政府覺得今年稅收不夠...再徵一次稅可不可以? 答案是不行...因為法律規定一年只能徵一次稅
任何逾越的行為 皆無效 不成立... 到時就等著監察院+司法院把行政院電到爆了...接著等著到監獄報到了

如果沒有法律的規定...那政府想做什麼就做什麼...那人民就跟砧板上的魚俎沒兩樣...
那遵行法律治國的原則...政府只能照法律規定的事項做事...其他事情都不能做...直到法律有授權或允許

所以囉...有法律基本素養是很基本的事...法律就如同遊戲中的遊戲規則...
玩遊戲前要理解遊戲規則才能玩...大家都照遊戲規則進行...遊戲才進行得下去...
有人違反規則就玩不下去了...於是會懲罰違反的人...讓遊戲繼續進行下去...

所以囉...瞭解法律就是瞭解社會中的遊戲規則...玩名為社會的遊戲就無往不利了...
(這就是律師賺那麼多錢的原因...大家討厭律師的原因...卻也沒辦法啊...他們懂規則我們不太懂...)


回到這次同性公投來看...同性公投是創制權...就是制定法律的意思...
而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已做出評斷...內容是要以法律保障同性權利...
大法官釋字位階是憲法層級...
憲法>法律>命令 違反上階層的法律就是無效...俗稱「法律優位原則」...
所以憲法早就規定同性平權了...只是要立哪個法來保障罷了

所以...此次公投只是說...保障同性權利要立哪個法來決定罷了
因為憲法早就規定要平權了...只是如何進行的問題
再反對也無法...因為遊戲規則就這麼定了...要改的話就要回到法律程序來進行...很久的喔
所以有意見也僅是個人或團體的理念...一種信念罷了

但是阿...要立哪個法也很重要的呢...如同先前講的...法律不能踰越上位者...
改民法的話...所有關於一男一女的字眼都要從法律中去掉...不然就會有矛盾....
民法沒有一男一女...那你身分證後面的父母是什麼鬼? 填個人資料時填你的父母是什麼鬼?
就沒有一男一女生理性別的差別...哪有什麼父與母性別上的差異...
所有有關父母...男女...的法律字眼...行政規章...資料表章...都要改掉...不然就違反法律...無效...

立專法的話...就沒這個問題...你身分證後面的父母字眼就不用改...
如果是同性的話...可能就已某種字眼代替...可能會有歧視...但至少法律上的權利可以保障...
總比起以前什麼都沒有好多了吧....

總之...此次同性公投只是說要改民法或立專法 二選一罷了
公投案上...有不同字眼...但簡單來說就是要改民法還是立專法...講來講去就是這兩個...
最後就看你吧...改民法的話...之前填過的什麼父母東東都要重新更改確認...
立專法的話...什麼都不用做...繼續在家耍廢就可以了...

我是很懶的人啦...我不想因為這樣就要去換身分證...還有什麼有的沒的...
我只想繼續在家耍廢...而同性的權利也能受到保障...
再者...我又不是同性戀...所以對我沒什麼影響最好...
畢竟這是個民主社會...異性戀還是佔多數...
憲法保障你們的基本權利了...而我還可以繼續在伊莉上發廢文...這不是很好嗎...


作者: rootrim    時間: 2018-11-18 04:30 PM

另立專法浪費時間浪費納稅錢,修民法是最快能直接適用現行制度的,別因為自己的主觀意見,而浪費自己的納稅錢去作沒意義的事情。
作者: sgunsxroses    時間: 2018-11-18 04:36 PM

台灣連冥婚都可以接受了,不能接受同性 ? 會希望是異性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希望傳宗接代,但,地球都快 70 億人口了,還有少我們要生小孩的分嗎,我是異性戀,我支持尊重跟包容同性,我更支持領養小孩
作者: ch025    時間: 2018-11-18 04:37 PM

我覺同性戀也是一種正常人,不應該有差別待遇,同享民法的相同保障
作者: toli1019    時間: 2018-11-18 04: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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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ul810928    時間: 2018-11-18 05:09 PM

我本身是支持
但是用另立專法的方式而不是去修改既有的民法規定
民法已經十分龐雜繁複,這一修絕對造成極大的權利義務變動
用專法來規範的話,特別法效力能優於普通法
就目的上而言是能達成同性戀者的訴求,差別就在覺得還是被差別待遇吧...
作者: Labinsy    時間: 2018-11-18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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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478552    時間: 2018-11-18 05:39 PM

我覺得同性戀很正常   現在的社會   不要那麼封建啦   
作者: sheismy07820    時間: 2018-11-18 06: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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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0252081    時間: 2018-11-18 06:39 PM

本帖最後由 j0252081 於 2018-11-18 06:40 PM 編輯

這個東西我不是很了解
如果開放同信結婚會有哪些影響我也是不太清楚對結不結婚對他們來講的意義在哪裡
所以我對這個沒有很感興趣



作者: ckj99twya    時間: 2018-11-18 06: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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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nder    時間: 2018-11-18 07:29 PM

對同性戀不反對
畢竟取向都是個人自由
但是婚姻的話 覺得現在社會已經夠亂了
感覺會更亂-.-
作者: twicy366458    時間: 2018-11-18 07:49 PM

明主國家 自由言論 開放思想
作者: 住秋    時間: 2018-11-18 07: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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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bbie19872001    時間: 2018-11-18 08:04 PM

我是反對的!因為同性怎麼結婚怎麼生小孩啊
作者: jaoliang    時間: 2018-11-18 08:06 PM

說同性戀未來會對人類存亡有什麼影響,都還是未知數

不過現今社會已經無法壓抑這種人類情感之下,開放已經是早晚的問題了
作者: acbc22    時間: 2018-11-18 08:15 PM

有沒有結婚
對他們又沒差
弄個同性婚姻
到時問題就很多

作者: goodtime.octsno    時間: 2018-11-18 08:16 PM

本人是覺得另訂法律去維護權益會相對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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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十八歲要不要也訂一個法律來保護?
十九歲要不要?
二十歲呢?
如果你覺得不需要,那這件事有什麼特別的?需要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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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人認為這樣社會秩序比較不會那麼混亂
畢竟現在1男1女結婚就這麼亂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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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是因為有同性戀?
如果你覺得社會秩序亂,那有沒有想過這社會大多是一男一女的結婚?
所以混亂是不是應該禁止一男一女結婚?
還是混亂是因為這種似是而非的發言?
作者: eathson    時間: 2018-11-18 08:23 PM

我自已是不會對同性結婚的人投以有色眼光
作者: kagesa    時間: 2018-11-18 08:45 PM

同性法律聽說其實也已經定案了,公投聽說也只是有無併入民法的差別而已
個人是覺得同性戀不影響到我是沒什麼關係的,法律的話,考慮小朋友的教育也許專法會比較好
作者: 北極的雪    時間: 2018-11-18 09:48 PM

ok拉  男男女女愛得死去活來  最後想要一個歸宿感

同志也需要  不過對於收養小孩這方面 規定要嚴格 點

不會有流浪小孩出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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